我校为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用电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合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南京传媒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用电
二、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南京传媒学院
三、 项目概况:
南京传媒学院二期施工用电工程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一家单位,为施工用电工程施工及相应设备供应,其中中标单位付中标价的2.0%给设计单位。
四、 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备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质预审要求: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管理体系证书、相关设备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书、产品合格证、有效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必要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有效公章。
2、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投标人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工期:按照业主通知时间进场施工,施工周期40天。
五、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① 资格预审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14:00-16:00
②报名地点: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20;
2、资格预审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资质证书、投标人社保证明;
3、报名费用:
人民币200元(贰佰圆整),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现场现金缴费或汇款。
注:①汇款以公对公形式,请注明“二期建设施工用电项目+公司名称”,并要与报名公司名称相符。
②请投标单位携带报名费银行汇款凭证至行政楼113财务办公室换取收据。
4、现场勘查:
2020年11月17日16:00时行政楼120室,凭报名费收据领取招标文件与电子图纸(请投标方自带U盘),并统一现场勘察及咨询。
六、 投标材料及评标要求:
1、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及综合报价,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2、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方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
注:保证金交纳需以公对公形式汇款,请注明“二期建设施工用电项目+公司名称”,并要与报名公司名称相符。
3、发包方信息:
户 名: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 号:63130181940000290
纳税识别号:52320000509200910T
注:请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至行政楼113财务办公室换取收据。
七、 标书送达:
1. 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
2. 送达地点:
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20室
3. 标书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陆份,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
注: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4. 凭报名费与投标保证金收据递交标书。
5、报价单内容:
首页目录,第一页为报价单。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不得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图纸、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得分包。
3、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发包方现场签字。
九、 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发包方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
6、以其他方式损害发包方利益或者对发包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 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5、付款条件:(1)进场1周内付款合同款的10%;(2)电缆、变压器等主要设备到场支付合同款的40%;(3)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并经供电部门备案支付合同款的45%;(4)质保期满后,支付余下工程款。
6、合同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一年。
十一、 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联系电话:025-86179326孙老师(招标办)
十二、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投诉电话:025—86179666;联系人:李老师。
南京传媒学院
基建处
2020年11月09日
(责任编辑:刘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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